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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托 管  

1、单位委托管理档案
① 编号。在单位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后,为其单位设定一个档案托管的代码。
② 档案异动及出具相关证明。凭单位书面通知,为其员工办理档案转入或转出其名下的手续及出具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证明。
③ 补充档案材料。按年度向单位索取其员工当年形成的归档材料,并归入其员工档案中。
④ 收费。按照协议约定的交费时间和金额向单位发送其应交的员工档案管理费清单,并足额收取管理费。在单位交纳费用后,应在交费清单上记下交费金额和时间,将清单存档,并在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上修改其员工档案管理费交费记录。


2、个人委托管理档案

① 发函。根据委托人要求,查验毕业证或单位同意调出、辞职、辞退等相关材料,开具武汉市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或商调函。
② 接收档案并签订合同。根据委托人的情况,签订人事档案管理或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合同,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管理费。

查 询 借 阅  

①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属可外借或现场查阅的,应在核对存档信息后,在借阅或查阅登记薄上填写相关信息,收取借阅或查阅单位开具的函件和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再将档案交由来人带走或现场查阅。库房登记出库档案情况。

②开具相关证明:在核对存档信息和 相关证件 后,按照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提供所需要的服务,或开具相关证明。属于政审类的。根据需求单位或部门的书面材料,如实填写政审材料,并加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专用章”;属于证明类的。根据档案信息,如实开具相关证明。